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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西事业单位教师招聘日程
- 公告发布:2022年7月6日
- 网上报名:2022年7月11日至15日
- 资审确认:2022年7月11日至16日
- 缴费确认:2022年7月11日至17日
- 准考证打印:2022年7月24日至27日
- 笔试时间:2022年7月27日
- 成绩查询:详见公告
- 2022年山西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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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西朔州市朔城区中小学幼儿教师招聘210名公告已发布。那么,你了解报考地区的考情么?该怎么备考呢?接下来,华图教师网小编,给大家收集了一些山西朔州市教招考试考情信息,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本页面将持续更新,建议各位考生Ctrl+D保存网页,方便后期及时查看。
(一)发布公告
《朔州市朔城区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实施方案》经朔州市朔城区委、区政府同意,报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于2022年7月6日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hanxi.gov.cn)、朔城区人民政府网(www.szscq.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www.shuozhou.gov.cn/ztjs/rlzy/rsks)。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9:00至7月15日24:00,具体时间以相关网站公布为准。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报考人员只能从《朔州市朔城区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者在《朔州市朔城区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在《朔州市朔城区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须由国内具有相同专业教育的高等院校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进行认定。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7月11日9:00至7月16日17:00
资格初审由朔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工作领导组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2022年7月15日24: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2022年7月15日24:00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
(3)网上缴费
时间:2022年7月11日9:00至7月17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朔州市朔城区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岗位调整及改报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岗位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被核减、取消的岗位,经核准后于2022年7月19日在朔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岗位调整通知,同时开启改报名通道,改报岗位仅限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报考,改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1日17:00,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改报。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报名人数不达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被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在符合一般性岗位要求的情况下可转入一般性岗位。
改报岗位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改报名资格初审工作于2022年7月22日17:00结束。已通过改报名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放弃改报及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2.减免考试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者,需先在网上缴费,于2022年7月24日17:00前将办理减免费用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姓名+报考岗位代码+报名序号+联系方式”命名的PDF格式文件)发送至13934914905@163.com邮箱,联系电话:13934914905。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