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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宁波镇海区教育局第一批事业编制教师招聘205名公告

http://zhejiang.hteacher.net 2022-11-09 10:43 浙江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七)确定录用人选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镇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gov.cn/)进行网上公示,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待毕业派遣后,于2023年8月办理事业录用手续。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核实不具备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在招聘过程中,国家、省出台有关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招聘对象相关说明

1.全国重点高校毕业生说明

全国重点高校毕业生指:建设“世界一流大学”高校毕业生,建设“世界一流学科”的该学科毕业生。

2.高考第一段录取说明

高考第一段录取及高考成绩达到浙江省普通类一段分数线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 择业期说明

择业期毕业生认定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一是未办理过毕业生派遣手续(报到证),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在社保系统中没有以单位名义参保的缴费记录;二是持有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若遗失需要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三是个人档案应保管在毕业学校或人才市场或就业服务中心。

七、防疫相关事项

1.本次招聘将根据省、市等要求,结合当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

2.所有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参加第一场应聘的浙江省外来金考生,还须在抵金前2天通过“金华防疫码小程序”进行报备。省外涉疫地区来金须积极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省外非涉疫地区来金抵金后及时进行“落地检”,完成“3天3检(每次间隔24小时)”,在完成之前,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关注微信公众号“金华发布”,查阅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参加第二场应聘的宁波市外来甬考生,请务必在抵甬前72小时内填报“返甬码”(可通过浙里办APP、支付宝、微信等平台扫描“返甬码”进入登记界面),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提倡暂缓来甬。省内市外来甬人员实行“3天2检”(第1天,第3天);省外来甬人员应在抵甬后第一时间完成一次“落地检”和“3天3检”(抵甬3天内每天完成1次核酸检测),在此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每日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请关注微信公众号“镇海发布”,查阅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3.浙江省外考生请在准考证打印当天主动与报考单位联系报备健康等具体情况。考生每次进入考点都须提交《考生健康申报表》(见附件 6),进入考点前严格执行“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浙江“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具备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感冒、发烧、咳嗽等症状,无新冠肺炎相关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接触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且佩戴口罩的考生方可参加资格确认与考试。对连续3次体温测量超过37.3℃的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迅速转移到临时隔离区域,并做好个人防护,送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等候期间,每位考生须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4.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在核对身份证件材料时,考生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考生本人。

5.考生应当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外地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准备。

7.如有最新防疫举措以届时疫情防控要求为准。

八、其他事项

1.如预签约、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是否在报考该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递补由镇海区教育局商议决定,并报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

2.拟录用人员不服从教育局统一安排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正式报到前,其档案资料必须接受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发现个人档案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录用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不按规定逾期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3.拟录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按相关规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农村宅基地审批、房改政策等情况,不愿清理的取消录用资格。

4.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见习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本公告由镇海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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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574-86276772、0574-89287654

网报技术咨询:0574-87861637

监督电话:0574-89287143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8:30-11:30;13:30-17:00)拨打,其中11月12日各招聘单位安排工作人员值班接受咨询(初试开始后,联系电话为0574-86276772)。

点击下载>>>

附件1-6

镇海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7日

原文标题:宁波市镇海区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第一批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zh.gov.cn/art/2022/11/7/art_1229054233_41152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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