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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贵州贵阳市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105名公告简章

http://guizhou.hteacher.net 2023-05-04 11:20 贵州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guiyang.gov.cn)和“贵阳市教育局”(http://jyj.guiyang.gov.cn)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布。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6月12日09:00至6月16日17:00期间进入“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guiyang.gov.cn)“服务大厅”的“准考证打印”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试教、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人员需参加闭卷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50分。

笔试时间为2023年6月17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将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由市教师招聘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六、 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市教育局、各区(市、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6:1的比例确定。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相关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不受开考比例人数限制)。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经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后,在指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已在网上进行聘用公示的2023年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贵阳市新聘用人员不能参加资格复审。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审查部门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此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在职在岗人员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的,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须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或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复审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试教及合格分数线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试教。试教满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试教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试教的时间和地点由市教育局、各区(市、县) 教育局另行通知,请进入试教环节考生密切关注相关网站公告信息。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40%、试教百分制成绩占60%计算。笔试、试教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试教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试教。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3.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或体检、考察环节无正当理由放弃体检、考察的,或聘用环节拒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所需材料和拒不报到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九、体检

体检在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监督指导下,由市教育局、各区(市、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则以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试教成绩、总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试教或面试,以新一轮试教或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试教或面试方式由市教育局、招聘各区(市、县)教育局确定。

体检结果由现场监督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已怀孕的,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市教育局、各区(市、县)教育局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十、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各区(市、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在考核中发现人事档案不符合专项审核要求的,或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补充完善的,或考生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的,或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不准确的,考核不合格。

考核不合格的,由市教育局、各区(市、县)教育局报经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十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试教、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指定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截止2023年8月31日仍未取得报考岗位要求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三)试用期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笔试考试范围见《贵阳市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综合知识(笔试)参考范围》(见附件3)。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十三、工作要求及其他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及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贵阳市和各区(市、县)指定网站(见附件4)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三)疫情防控。报考人员要按贵州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四)网上报名、打印笔试准考证等技术咨询电话:

0851-85759150(市考试指导中心考务二部,处理网上在线报名、打印信息表和准考证等技术问题);

政策咨询电话: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岗位一览表

工作监督电话及指定网站网址:

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0851-87989391,“贵阳市教育局”(http://jyj.guiyang.gov.cn);

(五)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六)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贵阳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七)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贵阳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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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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