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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贵州黔南瓮安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3名公告(教师岗44)

http://guizhou.hteacher.net 2023-04-05 13:30 贵州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瓮安县教师招聘安排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9:00至4月12日17:00

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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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优化人员结构,满足用人需求,根据《黔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工作操作细则(试行)》(黔南人社通〔2021〕52号)和《中共黔南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22〕104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瓮安县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瓮安县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在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原则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瓮安县2023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瓮安县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2023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2023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

3、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人员;

4、瓮安户籍退役士兵或在瓮安服役的部队退役士兵或现役干部转改到驻瓮部队文职人员配偶以及服现役驻瓮安部队随军家属;

5、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瓮安县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简称“四项目”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瓮安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6、瓮安县辖区内任职满3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村(居、社区)委会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主任、副主任、文书(以下简称“村(社区)干部”);

7、生源地为瓮安县的专科层次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

8、瓮安县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加快乡村振兴步伐,推动农业农村实现大发展工作所需的各类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4月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对报考定向招聘“村(社区)干部”岗位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7年4月  10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定向招聘“四项目”的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累计服务满2周年;

(2)截止到2023年4月10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应完成项目服务期;

7、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限入伍前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和入伍前为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在校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的生源地或兵源地为瓮安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

8、定向招聘“村(社区)干部”的岗位,限在瓮安县辖区内任职满3年及以上且截止到2023年4月10日仍在岗的“村(社区)干部”报考;

9、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7〕27号)精神,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在满足其它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分别对应报考学历条件为大专、本科的不限专业岗位;

10、具备相应资格证。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已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高中岗位须取得高级中学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中职岗位须取得高级中学或中职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

(2)报考卫健系列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要求的岗位,除2021年及以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考生可暂不提供资格证书外(不含护理岗位),其余人员必须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执业(职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2021年及以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人员,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的须在聘用后三年内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执业(职业)资格证;聘用满三年(含试用期)后,仍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执业(职业)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参加规培的人员除外);聘用三年(含试用期)内,参加规培的人员,规培结束后,未取得相应任职、执业(职业)资格证和规培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11、招聘岗位有具体专业要求的,必须专业相符,专业涉及更名或整合的,按照教育部2012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及2018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执行;学历、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不受方向限制;

12、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瓮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3、截止到2023年4月10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含2023年招聘的特岗教师);  

4、截止到2023年7月仍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3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8、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9、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10、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1、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由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通过“瓮安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向社会公布。

六、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4月10日9:00至4月12日17:00期间进入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rsj.qiannan.gov.cn),点击黔南州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根据岗位专业(专业目录见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招聘遴选”栏目《事业单位招聘专业(参考)目录》)等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黔南州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提交审核”按钮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报考人员提交报名审核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 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7:00后,将在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考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将在笔试前公布报名总人数和每个岗位报名人数。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0 日 9:00 至 4 月 13 日 17:00。

1、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信息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完毕。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3年4月12日17:00 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2023年4月12日17:00 至4月13日 17:00 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或误读《招聘简章》及岗位一览表(附件 1),报考不符合条件岗位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由考务机构给予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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