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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北黄冈市红安县教育系统专项教师招聘136名公告

http://hubei.hteacher.net 2023-03-15 11:10 湖北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面试

1.确定面试初步人选名单。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发布的考生笔试成绩,原则上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并向社会公布。进入面试的末位考生如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开考比例。面试入围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研究同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3.资格审查。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并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1)面试入围人选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属2023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上岗前应提供正式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聘)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资格审查时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报考人员应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岗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

(4)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进行拟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如招聘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5)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县教育局发放《湖北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确认为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审查单位应注明事由,经审查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如考生在现场,应由考生签字确认)后,依该类别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出现考生放弃资格审查或面试资格情况的,考生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依该类别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红安县人民政府网、“红安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5.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职业认知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教育教学实际综合应用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按照不同岗位特性和要求,面试方式采取说课、结构化面试、才艺展示等方式进行。

(四)重要提示

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考试成绩计算

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中的教育教学专业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再加试专业知识。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报考的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所报考岗位拟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项目及其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2.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复检申请,报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也可根据考生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者核减招聘计划数。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诚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

3.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4.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也可根据考生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者核减招聘计划数。

七、选岗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制定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工作规则并向社会公示后,组织拟聘用人员选岗。

八、公示及备案

拟聘人选报县人社局审定后,将在红安县人民政府网、“红安教育”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排名、体检、考察、公示结果等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九、审批聘用

经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用人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首个聘期一般为五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红安县人民政府网、“红安教育”微信公众号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报名咨询电话:0713-5249220(县教育局人事股)

政策咨询电话:0713-5282432(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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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红安县教育系统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红安县教育局 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3日

原文标题:红安县教育系统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nc.hbea.edu.cn/news/View.aspx?sn=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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