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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镇江扬中市引进优秀青年教师20名公告

http://jiangsu.hteacher.net 2022-11-16 09:55 江苏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㈡岗位核减、取消

本次人才引进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2,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全部报名活动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z.gov.cn/)、扬中教育信息网(http://edu.yz.gov.cn/)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ks/)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㈢综合评价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主要针对应聘者的在校学习情况、任职情况、奖励情况和专业素养等进行综合分析评判。以引进计划数5倍的比例,按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引进计划人数之比等于2-5倍比例的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综合评价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综合评价入围人选将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扬中教育信息网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

㈣面试

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方式进行(由试讲和答辩两个部分组成,分别按70%和30%计算面试成绩),面试采取百分制,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计算。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在5个工作日内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扬中教育信息网上公布,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电话或短信通知到所有参与考生,请应聘者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考生参加报名和面试均须申领并及时更新健康码和行程卡,考试当天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试现场。所有考生参加考试都必须提供有效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生须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现场体温测量等防疫检测,全程佩戴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未按上述疫情防控要求导致无法参加报名和考试,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体检和签订就业协议

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面试成绩同分,则加试确定。因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以及个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市教育局报市人社局审核。如递补,递补规则同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的规则。

  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合格的毕业生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和入职承诺书。逾期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承诺书的,视为主动放弃应聘岗位。

五、考察、公示及聘用

用人单位参照普通公务员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以及个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时,是否递补以及递补规则同体检递补规则,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扬中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高中语文、高中数学、高中英语、高中物理、高中地理、高中历史、初中语文、初中物理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应聘人员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面试成绩相同者,加试确定选岗顺序;按规定推迟体检的人员,选岗顺序调至本岗位最后;选岗后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递补人员直接聘用到缺额岗位)。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未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或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凡未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聘用后三年内取得符合学科和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新录用教师须在扬中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五年(含试用期),其中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不得再次应聘本系统。

新录用教师入职后,考核优秀者,可纳入优秀青年人才培养计划,按照《扬中市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政策》(附4)享受相应人才补贴政策。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市教育局人事科0511-88323215,监督电话:市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0511-88355880、市教育局0511-88323813、市委组织部:0511-88360233、市人社局0511-88395299。

本招聘公告由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附件1-4

1.2023年江苏省扬中市引进优秀青年教师岗位表

2.2023年江苏省扬中市引进优秀青年教师专业参考目录

3.2023年江苏省扬中市引进优秀青年教师报名表

4.扬中市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政策

扬中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15日

原文标题:2023年江苏省扬中市引进优秀青年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yz.gov.cn/yangzhong/rszk/202211/6735d165e0e84ab1a0cd19e69586621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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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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