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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北鄂州市事业单位教师招聘52名公告

http://hubei.hteacher.net 2022-04-02 10:13 湖北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于面试前5天在鄂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发布。

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举行前5天内,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面试方案中确定,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取消。

六、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计入考生总成绩。

(二)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40%;面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 [(《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5]×40%。上述人员中已经通过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政策优惠。

上述人员申请享受加分政策,须填写《2022年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6),在2022年5月9日--5月11日,持可加分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现场审核确认。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汇总后,填好《2022年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汇总表》报鄂州市人社局。统一公示后,无异议的落实加分政策。

“三支一扶”计划加分审核由鄂州市“三支一扶”办负责,咨询电话027--60358563、027--60358565;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加分审核由鄂州团市委负责,咨询电话027--60830162;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咨询电话027--53083570。

(四)排名办法。考试排名按岗位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七、体检、签订诚信承诺书、考察

按招聘岗位,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10号)规定执行。

2.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补做体检合格,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合格,不予聘用。

4.体检费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6.体检合格的自动进入考察阶段。

(二)签订诚信承诺书

进入体检的考生,须签订《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签订承诺书后,无正当理由擅自放弃考察资格,导致社会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单位选人用人的,按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三)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由此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成绩、体检、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报告并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确定全市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五年内不得报考鄂州市事业单位。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对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理

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其他

本公告由鄂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4)。

报名注意事项详见《2022年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5)

招聘公示公告及相关信息请关注鄂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

附件:

·附件1:2022年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3:2022年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2022年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xls
·附件5:2022年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附件6:2022年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docx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日

原标题:2022年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rsj.ezhou.gov.cn/tzgg/202204/t20220401_4640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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