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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北恩施建始县第一中学教师招聘12名公告

http://hubei.hteacher.net 2021-11-29 11:44 湖北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资格审查

1.报名考生(含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考生)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建始县第一中学2022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2份(注意贴好登记照片)、本人简历原件1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现场审验,交复印件留存,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学历证明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原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或毕业高校出具的能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证明原件),所有考生需经现场确认方有资格参加测试。

2.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2021年12月11日(9:00--11:30)到武汉卓悦假日酒店(武汉洪山区卓刀泉南路45号华中师范大学东门外)三楼东湖厅进行现场确认,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的,取消测试资格。

3.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之比不足1:3的,按实际报名人数保留该岗位。

4.需要明确的相关问题

(1)报名所需学历学位等资料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审核考生专业资格条件以公告中各岗位所列专业类别、具体专业名称为准。报考岗位设置专业类别是依据《湖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或教育部现行的专业目录设定的。考生所学专业未纳入参考目录或专业目录的,在报考设置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时,与所设具体专业相关且属同一类别的可以报考;报考设置为专业类别的岗位时,按其专业相关性确定所属类别。

(3)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

(4)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在报名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5)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报名审查、测试、体检、考核、聘用以及其他需要验明身份等环节中,都将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请考生认真对照公告确认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理性报考、诚信报考。

四、测试

1.测试内容: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原则测试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内容,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

2.测试方式。专项公开招聘原则上可免笔试,具体测试方式依据岗位实际情况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确定。

(1)当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未达到1:30(含30)的,采取课堂试讲的测试方式,所有考生均参加测试,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测试成绩即为最终总成绩;当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1:30以上的,实行笔试+课堂试讲的测试方式,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40%,课堂试讲成绩占60%,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课堂试讲对象。

(2)同一岗位采取同一测试方式同一测试题目,同一组考官在同一时段不间断进行测试。

3.测试时间:2021年12月12日(9:00-测试结束)。

4.测试地点:武汉卓悦假日酒店(武汉洪山区卓刀泉南路45号华中师范大学东门外)三楼。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根据考生测试总成绩,按照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测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测试总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名额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时,可结合专业特点依规发布公告后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实际参加测试人数不足1:3的,测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2.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实施。考生须按要求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等依规可延迟体检的,按医嘱实施体检,体检结果合格的,按程序依规实施下一招聘环节的工作。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3.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出现的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依规递补。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表现、拟任岗位资格、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出现的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规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

确定拟聘人员应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由用人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党组(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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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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