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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苏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45名公告

http://jiangsu.hteacher.net 2021-03-22 16:19 江苏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招聘安排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4日09:00~3月26日16:00

笔试时间:见公告

备考推荐:2021年教师招聘考试面授课程


为积极策应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更好地选拔优秀高层次教育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建设主导产业现代化、产城融合国际化、跨江发展一体化、最具竞争优势的长三角一流开发区,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2021年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南通开发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教育人才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1年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nantong.gov.cn)、南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www.netda.gov.cn)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www.ntkfqjy.com)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6年3月至2003年2月期间出生。

4.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招聘单位将依法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8月31日。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6)2021年8月31日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南通开发区教育网(www.ntkfqjy.com)。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上传。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为2021年3月24日09:00~3月26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3月24日09:00~3月27日16:00。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83596082。陈述申辩时间为2021年3月24日09:00~3月28日16:00

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1年3月24日09:00~3月29日16:00

4.缴费确认。缴费确认时间为2021年3月24日09:00~3月30日16:00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通过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100元。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超过缴费截止时间缴费的视作报名无效。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5.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nantong.gov.cn)、南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www.netda.gov.cn)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www.ntkfqjy.com)公告。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1日8︰30~11︰30。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6.请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4.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资格复审、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和面试组成,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报名成功人员即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社会事业局通知,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由本人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应聘人员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当场进行陈述申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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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道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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