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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通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公开教师招聘134名公告

http://jiangsu.hteacher.net 2020-06-11 09:10 江苏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资格复审由南通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1.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布。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复审要求。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审有关材料要求如下:

应届毕业生及2018、2019届择业期未就业人员须提供本人①身份证;②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④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及2018、2019届择业期未就业人员暂未取得的,不需提供);⑤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①身份证;②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③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④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⑤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3.复审人选递补。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南通市教育局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南通市教育局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教育局网公告。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教育局网公告。面试人员根据公告及时打印《面试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需交面试费100元。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3.面试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

《岗位简介表》中序号201—229、233-268岗位的面试采用模拟上课和提问的方式,总分100分,按模拟上课占70%、提问占3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主考签字后当场通知考生。

《岗位简介表》中序号230、231、232岗位的面试采用综合测试的方式,先进行模拟上课与提问,再进行专业测试。模拟上课与提问以百分制计算,按照模拟上课占70%、提问占30%计算本环节成绩,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专业测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按模拟上课与提问总分占50%、专业测试占50%计算面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主考签字后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岗位简介表》中序号201—229、233-268岗位以模拟上课成绩高者在前;序号230、231、232岗位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在前)。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教育局网公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南通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组织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市教育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经南通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于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根据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和今年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相关精神,对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拟聘用人员,须在1年试用期内(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应在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招聘单位将依法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南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5098830;0513-85098840(南通市教育局人事处);

监督电话:0513-85098832(南通市纪委监委派驻南通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13-85098850(南通市教育局监督与审计处)

附件:2020年南通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南通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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