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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南西双版纳州公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招聘194名公告

http://yunnan.hteacher.net 2024-02-08 09:54 云南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1.专业认定

(1)《岗位信息表》招聘岗位的专业设置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详见附件3)。

(2)报考者在选择岗位时,应首先对照教育部专业目录,看自己所学专业的分类是否与岗位要求相符。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报考者,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本人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专业名称,在“主要所学课程或与职位要求专业类似的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名称”栏填写主要所学课程。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名称及主要所学课程,结合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2.学历认定

(1)国民教育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

(2)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情况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高级工班毕业生可分别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专科及以上学历岗位。

(3)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3.生源地或户籍认定

生源地是指学生来源所在县(市、区),户籍地是指报考者目前户口所在地。岗位要求限户籍地的,报考者根据生源地或户籍的所属地判定是否满足此项限制,生源地和户籍只需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户籍取得时间须在2024年3月1日以前(含3月1日)。

(四)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通过后,须于2024年3月3日24:00前完成缴费。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科考试收费50元,合计100元/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缴费后,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不参加笔试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的报考者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低保证明原件,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

(1)申请减免流程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点击报考导航页面“网上缴费”按钮进入缴费页面→点击“政策减免费用申请”按钮→进入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上传材料页面→上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证明材料(材料要求:低保证或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低保证明的扫描件,需在材料空白位置注明报考者姓名、证件号码和联系电话)→证明材料上传成功后,点击“材料确认(务必)”按钮→等待审核人员审核。

(2)申请减免注意事项

①申请减免考试费用截止日期:2024年3月3日12:00,超过截止日期未提交减免申请的,不再办理减免考试费用。

②申请减免考试费用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完成。

③申请减免考试费用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3月3日24:00前完成网上缴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④减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10:30前登录报名官方网站打印准考证。

(六)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招聘人数与缴费人数比例达到1:3的才能开考(明确放宽开考比例的岗位除外),未达到1:3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计划裁减通告于3月6日(星期三)前在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发布。

(七)报考岗位调剂

报考岗位被取消且已缴费的报考人员,允许在2024年3月7日9:00至16:00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审核通过即视为改报成功。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大纲(2022年版)》(见附件2)为准,笔试试题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途不休息。

上午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具体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5月上旬在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布。成绩公布后3日内接受考生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考生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西双版纳州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691-2123610)提出查疑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5.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定向招聘驻西双版纳州辖区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岗位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单独划定。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现场审核。每个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2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布。

2.定向招聘驻西双版纳州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换算为100分制)×40%”“军人考核成绩(100分制)×30%”两项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2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军人考核计分工作由西双版纳军分区政治工作处牵头,驻西双版纳州辖区部队共同配合完成。

3.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在同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不超过2轮次,递补后仍未达到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

4.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材料。

5.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所学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留学回国人员所学课程进行审核。

(三)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配合组织实施。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模拟课堂教学、说课、专业知识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专业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3.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西双版纳州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进行通告。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100分制)×50%。

定向招聘驻西双版纳州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换算为100分制)×40%+军人考核成绩(100分制)×30%+面试成绩(100分制)×30%。

笔试成绩、军人考核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前。

(五)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体检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州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须在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时,在同一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考察

1.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针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2.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如有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考察的,在同一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2.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受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材料),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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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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