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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内蒙古通辽市教育系统教师招聘500名公告

http://neimenggu.hteacher.net 2023-07-07 15:48 内蒙古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分为教育综合知识和所报岗位学科知识或教育信息技术。所有应聘人员须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内容。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含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学科教师岗位及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参加所报岗位学科知识考试;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参加教育信息技术考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30分,学科知识或教育信息技术70分。

2.试卷种类及要求

教育综合知识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两种文字试卷。所有人员可以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或蒙古语言文字试卷,并用相应语种作答。

学科知识及教育信息技术考试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8月8日9:00-11:30

应聘人员务必于2023年8月6日8:00-7日23:59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护照)和准考证。

4.政策加分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因弄虚作假或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5.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6.笔试总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由通辽市教育系统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项工作组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通辽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笔试总成绩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笔试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评卷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市旗(县区)两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各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资格复审人数与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1的,本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2.应聘人员应提交资格初审时上传的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存放档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年限的,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

(4)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并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现役军人信息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报名费、考务费不予退还。

4.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50元并领取《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

1.面试工作由市旗两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组织实施。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根据岗位要求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应聘人员面试只能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英语授课岗位除外)。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 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各岗位以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内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加试并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

面试人员总成绩按照管理权限分别公布,具体公布平台见面试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市直单位体检工作由通辽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并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旗县体检工作由旗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体检结果不合格、患有不符合教育教学需求、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由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1)通辽市教育局及各旗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并按照管理权限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2)严格教师准入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师德考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须对应聘人员进行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

(3)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发布平台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所有聘用人员均须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计划岗位表》中要求有服务期限的岗位,在拟聘用人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等材料中注明在招聘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同时在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中,明确服务期间的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3.拟聘用人员从报名开始日至本次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人员)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以录聘用备案文件为准),或被全日制高校(已报到注册)录取的,以及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取消本次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如发生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二)建立应聘人员公开招聘考试个人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诚信管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扰乱正常招聘秩序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市直各招聘单位及旗县教育主管部门对报名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开招聘命题组、命题专 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中,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均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同一环节同一岗位只递补1次。公示后无异议的,之后环节不再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通辽市教育系统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项工作组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将在通辽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本公告由通辽市教育系统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报考条件咨询电话:详见《计划岗位表》。

监督受理电话:0475-8835306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475-8835877

以上两部电话在整个报名期间8:30-12:00;14:30-17:30均有人接听,若因忙线无法接通,请稍后再试。

附件:《通辽市教育系统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表》。

通辽市教育系统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

原文标题:通辽市教育系统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jyj.tongliao.gov.cn/jyj/tzgg/2023-07/07/content_844a9ab2efd34ddfaa7a428068c2b74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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