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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宁波北仑区教育局事业编制教师招聘59名公告

http://zhejiang.hteacher.net 2023-06-13 10:06 浙江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二)考试

考试采用初试、笔试、技能测试(仅职高机械、职高文秘岗位)、面试形式,具体要求请随时关注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

1.初试

时间初定为6月23日,地点为北仑区内,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初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初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教育教学理念、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初试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不足60分者淘汰,未准时参加初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笔试

参加对象:在初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初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指标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全部入围,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

笔试时间初定6月24日上午,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3.技能测试

除职高机械、职高文秘岗位,其他报考岗位不开展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参加对象为已参加职高机械、职高文秘岗位笔试人员,时间初定6月24日下午,主要测试考生本岗位技能、技巧、基本功及特长,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技能测试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

4.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当日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事宜请届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根据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各类资料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1)所有考生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3)以事业编制教师身份报考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与报名条件有关的荣誉及获奖证书,能够证明事业编制教师身份的材料(如聘用合同或事业社保证明或新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等)。其中宁波大市范围内在职在编教师,需递交学校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均须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因材料不齐导致资格复审不能过关的,考生自负责任。

(4)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5.面试

时间初定为6月25日,面试具体事宜请届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

面试入围人员认定办法:

(1)按计划招聘岗位指标数的2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初试成绩的优先级顺序和单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2)报考职高机械、职高文秘岗位的应聘者,按照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40%的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6.最终考试成绩计算

(1)报考职高机械、职高文秘岗位的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

(2)报考其他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各岗位拟录用人员确定时根据报告岗位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如总分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初试成绩的优先级顺序和单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若各项成绩均相等,则采用加试的方式确定拟录用人员)。

(4)面试不合格(按百分制计算,不足60分),不予录用。

(三)签约、体检、考察与录用

1.签约

根据各学科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学科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签约。总分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初试成绩的优先级顺序和单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若各项成绩均相等,则采用加试的方式确定拟录用人员。

2.体检

体检安排在浙江省宁波市(具体另行通知),所有进入体检名单的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放弃体检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并视作违约。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察

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录用

(1)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或不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调至北仑区教育局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2)拟录用人员个人档案中有不符合录用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

(3)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或两年内无故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4)录用人员中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间,办理相关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5)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6)录用人员由北仑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到下属中小学工作并至少服务满5年(包括试用期)。

六、其他事项

(一)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

(二)在体检、签约环节若因考生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放弃签约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由北仑区教育局研究确定是否递补,若递补,递补人员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如总分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初试成绩的优先级顺序和单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若各项成绩均相等,则采用加试的方式确定递补人员)。其它各环节出现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其他未尽事项由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四)联系电话:0574—89383955,崇老师、董老师;

(五)监督电话:北仑区教育局党建科:0574-89383956,吴老师、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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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仑区公开招聘2023年事业编制教师(第四批)指标及报考专业要求
2、北仑区公开招聘2023年事业编制教师(第四批)岗位报名表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2023年6月12日

原文标题: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3年事业编制教师(第四批)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bl.gov.cn/art/2023/6/12/art_1229055347_42732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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