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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广州黄埔区教育局事业编制教师招聘136名公告(湖南广州设点)

http://guangdong.hteacher.net 2023-02-03 10:30 广东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二)考试

1.综合素质评估

综合素质评估时间初定为2023年2月25日。地点待与高校商定后确定。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讨论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各岗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岗位类别 测试形式
A类岗位 专业技能测试
B类岗位 岗位招聘数与考试确认人数>1:10的岗位 现场小组讨论
岗位招聘数与考试确认人数≤1:10的岗位 该岗位所有考生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音乐、美术、体育为A类岗位。其他为B类岗位。

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优选考生的手段,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数。入围面试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面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2.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2月26日。地点待与高校商定后确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说课或试教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的人数。入围笔试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笔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3.心理品质测试

面试后笔试前需进行心理品质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记入考生综合成绩,但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轮。

4.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3月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具有博士学位的考生免笔试。

(三)体检

按面试分数70%,笔试成绩30%计算总成绩。免笔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总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则按面试成绩排序,仍同分,则再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在考点当地有资质的定点医院或者广州的定点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四)组织考察

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组应出具考察意见,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与考生解除协议或取消聘用资格,并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新闻资讯》栏目“通知公告”公示7个工作日。

(六)人员聘用和工资待遇

1.公示期满,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待毕业后(须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能办理入职手续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取消该考生的聘用资格,视情况可依次递补,凡2023年8月31日后取得证书的,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2.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广州市及黄埔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执行。

3.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由事业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4.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时暂定为岗位所列专业技术等级。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聘用年限,待取得所聘专业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并重新聘用后,才予以起算聘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须承诺在试用期满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报考英语岗位的考生暂未取得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的须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拟聘用人员均按招考岗位进行转正定岗。

(二)我区不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

(三)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并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将违规造假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我局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后的时间与招聘岗位及时在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上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六)为便于管理,属农业户口的,须转成非农业户口方能聘用。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七)港澳居民聘用为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管理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执行。

七、疫情防控要求

此次考试组织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个人防护。因疫情影响导致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或组织方式发生变化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上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八、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的9:00—12:00、14:00—17:30

咨询电话:020-61877389、020-82116635,曹老师、黄老师。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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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教师岗位需求表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3年2月2日

原文标题: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湖南、广州设点)

原文链接:http://www.hp.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87854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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