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甘肃 广西 贵州 河南 河北 湖北 湖南 海南 黑龙江 江西 辽宁

江苏 吉林 宁夏 内蒙古 青海 山东 陕西 四川 山西 上海 深圳 浙江 天津 新疆 云南 西藏

2022年安徽选调教师招聘模拟试题(六)

http://anhui.hteacher.net 2022-09-07 09:27 安徽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6.张老师根据班级学生人数太少的情況,打破传统课堂讲授惯例,进行讨论式教学改革。张老师这样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赋予他的( )。

A.科学研究权 B.教育教学权 C.管理学生权 D.民主管理权

6.【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教师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以下教师权利:教育教学权、科学研究权、指导评价权、获取报酬权、民主管理权、进修培训权。

选项A,科学研究权,指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选项B,教育教学权,指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选项C,管理学生权,指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选项D,民主管理权,指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题干中表述教师在教育教学时进行教学改革,符合教师的教育教学权,故本题选B。

7.某教师提起申述,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 )内,作出处理。

A.七日 B.十日 C.十五日 D.三十日

7.【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相关知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ABC三项均与相关法条不符,故本题选D。

8.教师赵某常常対上课捣乱的学生进行绕操场10圈跑的惩罚,学校虽多次教导,但赵某不以为然,认为自己是为了学生好,仍进行长跑惩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校对赵某可以( )。

A.进行停课处置 B.进行行政处罚

C.进行罚款处罚 D.进行行政处分或解聘

8.【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题中该老师体罚学生,经过教育不改,应该处分或者解聘。ABC三项均与相关法条不符,故本题选D。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下列相关做法错误的有( )。

A.小冬学习成绩不好,家长辅导其做作业时感到很困难

B.小方六岁时因车祸失去双腿,其母一直对他不离不弃

C.陈某育有一子,二胎出生又是儿子,便把婴儿遗弃在河边

D.张某育有一子一女,因家贫只让儿子上学,女儿一直留在家中干活

1.【答案】CD。解析:本题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选项A、选项B,监护人履行了相应的监护职责,行为无不当。

选项C,陈某的做法侵犯了未成年人的生存权。

选项D,张某的做法侵犯了其女儿的受教育权。

综上所述,CD两项做法错误,故本题答案选择CD。

2.教育法律关系主体被认定为教育法律责任主体,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

A.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B.行为人主观有过错

C.有损害事实

D.损害行为必须违法

2.【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查教育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根据违法行为的一般特点可以把教育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1)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即行为人有侵害教育管理、教学秩序及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客观事实存在。

(2)损害行为违反教育法律

即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假若行为人的行为没有违法,他就不承担法律责任。行为违法是构成教育法律责任的前提条件,没有违法行为就没有法律责任。

(3)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所谓过错,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具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所谓故意的心理状态,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所谓过失的心理状态,是指行为人在本应避免危害结果发生时,但由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而没有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结果。

(4)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即违法行为是导致损害事实发生的原因,损害事实是违法行为造成的必然结果,二者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前者决定后者的发生,后者是前者的必然结果。因果关系是承担法律责任的重要条件之一。

因此本题选择ABCD。

3.我国公民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不分( )等。

A.财产状况 B.民族、种族 C.性别、职业 D.宗教信仰

3.【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ABCD均符合题意。故本题选择ABCD。

关注公众号

推荐阅读:

教师招聘资格审查

教师招聘面试时间

教师招聘面试技巧

教师招聘资格复审名单

责任编辑:欣欣

教师教育网 教育信息网 人事考试网 资料下载

>>更多安徽相关信息/资料查看

安徽省教师招聘小学笔试教育综合知识汇总安徽省教师招聘小学笔试教育综合知识材料分析题安徽省教师招聘小学笔试教育综合知识简答题安徽省教师招聘小学笔试教育综合知识辨析题安徽省教师招聘小学笔试教育综合知识多项选择题安徽省教师招聘小学笔试教育综合知识单选题汇总

精彩推荐

换一换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咨询

备考资料预约

  • 省份
  • 市区
  • 考试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互动交流

  • 华图教师APP题库下载

  • 微信公众号:htjiaoshi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