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甘肃 广西 贵州 河南 河北 湖北 湖南 海南 黑龙江 江西 辽宁

江苏 吉林 宁夏 内蒙古 青海 山东 陕西 四川 山西 上海 深圳 浙江 天津 新疆 云南 西藏

2021年江苏宿迁宿豫区教育系统校园教师招聘115名公告

http://jiangsu.hteacher.net 2020-11-11 11:42 江苏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2.资格复审。通过邮箱报名成功的考生,均须至以下四个考点参加资格复审。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高校管理实际,具体地点、时间将提前通知。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相应考点所在省份的健康码(如“苏康码”等),资格复审(面试)前,考生须接受健康码(如“苏康码”等)“防疫行程卡”查验和体温检测,当天“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资格复审。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省、市、区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初定时间及地点:

1. 南京师范大学考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11月21日(周六)

2. 南京晓庄学院考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11月21日(周六)

3.江苏师范大学考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11月28日(周六)

4.淮阴师范学院考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12月5日(周六)

具体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将在宿豫区政府网(http://www.suyu.gov.cn/)另行通知。

请考生于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①报名表(一式两份);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③所在学校出具的信息完整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④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证明或《成绩表》;⑤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的考生,现场签署试用期起1年内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 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1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还需提供本科段学历和学位证书);⑦本人2寸照片2张。上述①—⑥项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复印件。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所有有效材料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现场确认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或现场确认不合格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资格复审现场公布。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招聘岗位。

(三)考试。考试由宿豫区教育局组织,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为资格复审后两日内(详细的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考试方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报名成功人数超过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必要的笔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演课形式)。考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成绩当场告知考生(有笔试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进行笔试的岗位,如考试总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序在前,如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现场另行安排加试,根据加试成绩排序;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现场另行安排加试,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在体检结束后组织实施,通过个别访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20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合格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按照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此次招聘工作,在体检、考察环节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豫区政府网(http://www.suyu.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由宿豫区教育局报区人社部门备案,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待遇,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和借用,不接转人事档案,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其他

本简章由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4468202、0527-80986508(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

监督电话: 0527-80986517(宿迁市宿豫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0527-84465736(宿迁市宿豫区人社局事业科)。

附件: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教育系统2021年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教育系统2021年招聘岗位简介表.xls

宿迁市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10日

更多考试资讯/考试动态敬请关注:宿迁教师招聘网

推荐阅读:

教师招聘报名时间

教师招聘报名入口

更多考试资讯/考试动态敬请关注:江苏教师招聘网

关注公众号

责任编辑:王道垣

热门标签: 宿迁教师招聘公告

教师教育网 教育信息网 人事考试网 资料下载

>>更多江苏相关信息/资料查看

2024年江苏宿迁市泗阳县第一批次面向高层次人才公江苏宿迁中心城区学校面向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教师招2024江苏宿迁市洋河新区教育系统面向普通高校教师2023年江苏宿迁市体育运动学校招聘备案制教师5名2023年江苏宿迁市洋河新区专任教师招聘15名公告2024年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教育系统高层次青年人才

精彩推荐

换一换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咨询

备考资料预约

  • 省份
  • 市区
  • 考试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互动交流

  • 华图教师APP题库下载

  • 微信公众号:htjiaoshi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