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hteacher.net 2016-10-26 09:07 教师网 [您的教师考试网]
近日,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两名教师因在占道经营的摊点买菜被通报。10月24日,宁化县委党工委工作人员称,通报是根据10月8日出台的《关于机关党员干部在城市管理中严格遵守“三带头八不准”行为规范的通知》等文件作出的决定。10月25日上午,宁化县委宣传部一名工作人员对媒体指出,“网上的信息有一些不太准确的地方,公布在网上的(通报)只有一页,后面还有别的,不单是教师,还有其他各行各业的。”
该文件里有一项为“不准在占道和流动摊点买菜、就餐等购物行为”。宁化县还成立了督查组,对违反规定行为采取暗访抓拍、街道巡查等方式进行专项督查,并定期深入有关单位查阅执法处罚单或调阅监控视频,了解掌握党员干部违规情况。对于违反规范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一律通报,并视违规次数给予提醒谈话、书面检讨、诫勉教育等处理,同时依违规次数扣发个人及单位精神文明奖金。
改善城市面貌无可厚非,出台文件严格管理也没什么问题,作为机关党员干部以身作则树立表率作用本是应该之行为。可是,在具体实践中,是否应该结合社情民意的真实反映,进而合理落实文件精神,执行文件内容?如若“不准在占道和流动摊点买菜、就餐等购物行为”这一规范并无问题,那么肯定就是处理结果有问题了。否则,为什么公共舆论还会有这么多的揶揄声?
买个菜就被通报了?当然,不只是教师被通报……“奇葩”这是公众的第一反应。或许宁化县委要说媒体是断章取义,他们并不是没有缘由地通报。可是将这一纸文件推了出来,并不能解决舆论之问。舆论质疑,官方丢出一个“有规可循”的说法,看起来好像是在说“你瞧,我们是按规矩来办事的,所以没问题”,却不知公众心里想的是“你们办这事有问题,是按什么规矩来办的”。
处在舆论漩涡中心的宁化县委,在这个时候如果不抓住公共舆论的主调,而是一昧想着逃脱责任,那么必然引起舆论反噬。必须要以诚恳的态度接受舆论的批评,认真看待自己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才能够获得舆论的谅解。
公共舆论受不了的是以规矩之名违背“规矩”的情况。这里的“规矩”指的是我们的正常价值判断和共识。上述文件中提到的规范看似合乎情理,可要是仔细推敲,在具体实践中的处罚措施就是有些苛刻了。
处罚过度等于变相滥权。“教师因在占道经营的摊点买菜被通报”这样的处理显然不妥,不仅侵犯了教师的尊严,且也起不到“敲打”和“提醒”的作用,加之随着舆论爆发,真正要丢脸的反倒是贴出这样一张通报的宁化县委。
责任编辑:yang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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